Shure 舒尔 AD4Q Axient四通道数字无线接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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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ient Digital 提供功能全面的双通道接收机和四通道接收机选项,从高性能射频到清晰数字音频均有涵盖。
AD4Q 四通道数字接收机在频谱效率方面树立了新的标杆。开创性的性能特点包括宽调谐、低延迟、高密度 (HD) 模式和 Quadversity,(四分集模式)确保可在复杂严峻的射频环境中实现稳定的性能。网络化控制、AES3 + AES67 + Dante™ 输出和信号路由选项为您的整个工作流程提供更高的管理性和灵活性。
注意: 单独购买无线组件时,为了系统正常运行,请您确保使用地点工作频段相互匹配。
- 宽调谐范围高达 184 MHz
- 每个通道可实现真正的数字分集接收,有效防止掉频现象
- 使用 Wireless Workbench® 软件和 ShurePlus™ Channels iOS 应用程序进行网络化控制
- 用于扩展天线覆盖和改进射频信噪比的 Quadversity 模式
- 前面板耳机插孔可实现 Dante™ Cue 和 Dante™ Browse 监控
- 可配置式以太网交换机,用于冗余 Dante或AES67 数字输出
- 可切换式XLR和 AES3 输出
- 通道质量表显示射频信噪比
- 锁定交流电源接头
- 提供DC模块版本以支持冗余电源
AD 4Q 四通道数字式分集接收机,兼容所有AD和ADX发射机
精钢/铝金属外壳,宽频调谐高达184MHz
每个通道可实现真正的数字分集接收,防止掉频
通道质量表显示射频信噪比
前面板耳机插孔可实现Dante Cue和Dante Browse 监控
使用Wireless Workbench和ShurePlus Channels程序进行网络化控制
可配置式以太网交换机,用于冗余Dante数字输出
可切换式卡龙/AES3输出,XLR和6.35mm输出
锁定交流接头,机架式安装配套件
外壳:精钢,铝合金
热耗散:较大 31 瓦 , 闲置时 21 瓦
电源要求:100 至 240 V AC,50-60 Hz,较大0.68 A
增益调节范围(音频输出):-18至±42 dB,以 1 dB 步进(加上静音设置)
音频输出:6.35毫米接口 和 卡龙接口,阻抗100 Ω,30 dB衰减,幻象电源保护
级联输出:BNC插口,非平衡,无源,阻抗50 Ω,插入损耗 0 dB(典型值)
射频输入:BNC插口,杂散抑制>80 dB(典型值),阻抗50 Ω
网络:10 / 100 Mbps,1 Gbps, Dante 数字音频,DHCP或手动设置IP地址
尺寸规格(高 X 宽 X 深)44x483x333 毫米
重量:4.8 千克,不带天线
产地:墨西哥
规格
系统规格
射频载波频率范围
470-960 MHz,根据地区不同有所差别(见频率表)
工作范围
100 m(330 英尺)
射频调节步进大小
25 kHz,根据地区不同有所差别
通道至通道间隔
标准模式 | 350 kHz |
高密度模式 | 125 kHz |
镜频抑制
>70 dB,典型值
射频灵敏度
−98 dBm,
条件为 10-5 BER
延迟模拟输出
STD | 2.08 ms |
HD | 2.96 ms |
音频响应
AD1 | 20-20 kHz (±1 dB) |
AD2 | 注意:取决于话筒类型 |
信噪比(动态范围)
典型值,20 赫兹至 20 千赫,接收机增益设置 = -12 dB
A-加权 | 未加权 | |
---|---|---|
XLR 线路输出 | 120 dB | 117 dB |
数字 (AES3/Dante) | 130 dB | 126 dB |
总谐波失真
-6 dBFS,1 kHz,系统增益 @ +10
<0.0 1%
系统音频极性
对话筒隔膜的正压会在插针 2 上和 6.35 毫米(1/4 英寸)输出的尖端上产生(相对于 XLR 输出的插针 3)的正电压。
工作温度范围
-18°C (0°F) 至 50°C (122°F)
存储温度范围
-29°C (-20°F) 至 65°C (149°F)
音频输出
增益调节范围
−18 到 +42 dB
采用 1 dB 步进 (附加静音设置)
配置
XLR | 变压器耦合平衡 (1 = 接地,2 = 音频 +,3 = 音频 −) |
TRS | 变压器耦合平衡 (尖端=音频 +,环=音频 -,套筒=接地) |
阻抗
100 Ω, 典型值, XLR Line Out
全范围输出 ( 200K Ω负荷)
LINE 设置 | +18 dBV |
MIC 设置 | −12 dBV |
TRS | +8 dBV |
话筒/线路开关
30 dB 衰减
幻象电源保护
是
尺寸
44 x 483 x 333 毫米 高 x 宽 x 深
重量
4.8 kg(10.6 磅),无天线
外壳
钢质;挤压铝形材
电源要求
100 至 240 伏交流,50-60 Hz,0.68 A
较大值
热功耗
较大值 | 31 W (106 BTU/小时) |
空闲 | 21 W (72 BTU/小时) |
直流电源要求
10.9 至 14.8 伏直流,4.0 A
较大值
网络接口
10/100 Mbps, 1Gbps, Dante 数字式音频
网络寻址功能
DHCP 或手动指定 IP 地址
较大线缆长度
100 米 (328 英尺)
级联输出
接头类型
BNC
配置
非平衡,无源
阻抗
50 Ω
插入损耗
0 dB, 典型
RF 输入
假象谐波
>80 dB, 典型
接头类型
BNC
阻抗
50 Ω
偏置电压
12 到 13.5 V DC, 150 mA
较大值, 每部天线
射频载波频率范围取决于型号
AD4Q=A | 470-636 MHz |
AD4Q=B | 606-810 MHz |
AD4Q=C | 750-960 MHz |
表格和图
音频输出
XLR 到 ¼'' 输出
使用下面的连线示意图,将 XLR 输出转换为 ¼'' 输出。
接收机 频段
频段 | 频率范围 ( MHz) |
---|---|
G53 | 470 到 510 |
G54 | 479 到 565 |
G55† | 470 到 636* |
G56 | 470 到 636 |
G57 (G57+) | 470 到 616*(614 到 616***) |
G62 | 510 到 530 |
H54 | 520 到 636 |
K53 | 606 到 698* |
K54 | 606 到 663** |
K55 | 606 到 694 |
K56 | 606 到 714 |
K57 | 606 到 790 |
K58 | 622 到 698 |
L54 | 630 到 787 |
L60 | 630.125 到 697.875 |
P55 | 694 为 703、748 为 758、803 为 806 |
R52 | 794 到 806 |
JB | 806 到 810 |
X51 | 925 到 937.5 |
X55 | 941 到 960 |
Z16†† | 1240 到 1260 |
*差距在 608 至 614 MHz 之间。
**一个差距在 608 至 614 MHz 之间且一个差距在 616 至 653 MHz 之间。
***选择 G57+ 频段会扩展 614 至 616 MHz 之间其他频谱中 2 MHz 的 G57 频段。614 至 616 MHz 之间的较大发射机频率被限制为 10mW。
†操作模式取决于所在地区。在巴西,将使用“高密度”模式。在秘鲁,较大功率电平为 10mW。
††Z16 仅适用于日本。
เครื่องโทรคมนาคมและอุปกรณ์นี้มีความสอดคล้องตามมาตรฐานหรือข้อกำหนดทางเทคนิคของ กสทช.
认证
本产品符合所有相关欧盟指令的基本要求,并且允许使用 CE 标志。
符合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法规第 15 章关于合格声明 (DoC) 的要求。
符合根据 IEC 60065 制订的电气安全要求。
符合下列欧盟指令的基本要求:
- 2008/34/EC 修订的 WEEE 指导原则 2012/19/EU
- RoHS 指导原则 EU 2015/863
注意:请遵循您所在地的电池和电子废弃物回收方案
本产品符合所有相关欧盟指令的基本要求,并且允许使用 CE 标志。
Shure Incorporated 特此声明该无线电设备符合指令 2014/53/EU 的要求。欧盟符合性声明的全文可在以下网址查看:http://www.shure.com/europe/compliance
授权的欧洲代表:
Shure Europe GmbH
欧洲、中东、非洲总部
部门:欧洲、中东、非洲批准部
Jakob-Dieffenbacher-Str.12
75031 Eppingen, Germany
电话:+49-7262-92 49 0
传真:+49-7262-92 49 11 4
电子邮件:EMEAsupport@shure.de
加拿大无线警告
本设备在无保护、无干扰的情况下工作。如果用户想要获取在相同电视波段工作的其他无线电业务的保护,则必须获取无线电许可。如需了解详细信息,请查询加拿大创新、科学及经济发展部的“客户程序通知 CPC-2-1-28”文件:“电视波段中免许可低功率无线电设备的自愿许可”。
(一)本产品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目录和技术要求”的具体条款和使用场景;
(二)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场景或使用条件、扩大发射频率范围、加大发射功率(包括额外加装射频功率放大器),不得擅自更改发射天线;
(三)不得对其他合法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也不得提出免受有害干扰保护;
(四)应当承受辐射射频能量的工业、科学及医疗(ISM)应用设备的干扰或其他合法的无线电台(站)干扰;
(五)如对其他合法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措施消除干扰后方可继续使用;
(六)在航空器内和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划设的射电天文台、气象雷达站、卫星地球站(含测控、测距、接收、导航站)等军民用无线电台(站)、机场等的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使用微功率设备,应当遵守电磁环境保护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