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风和空气创造舒适的环境--广东松下环境系统有限公司
为适应扩大经营发展的需要,从2003年6月开始,“顺德松下精工有限公司”从合资企业转为独资企业,并正式更名为“广东松下环境系统有限公司”(GDMESC)。独资方由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MEI)和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MC)共同出资组建,总投资额达到188,944万港元,注册资本金9180万港元,其中MEI占75%、MC占25%。
GDMESC 在2002年度的销售收入达到了3.87亿元人民币,2003年度,公司加快了发展步伐:第一步,通过更名,更为明确地将“通过风和空气创造舒适的环境”这一理念向社会公布,使外界更为透彻地理解这一理念,从而获得社会广泛的支持;第二步,则是合资转独资,独资后的GDMESC,将一如既往秉承松下的经营理念,挑战“综合制造力No.1”,彻底尽产业人士的职责,为社会生活的改善及提高,为世界文化的发展作贡献;第三步,公司将在2005年迁入顺德高新技术开发区,从而解决了生产经营扩大的场地瓶颈,为公司生产经营的扩大,实现“制造综合力No.1”这一目标提供坚实的基础;第四步,强化自主设计开发能力,自主开发能力的强化,有利于公司在第一时间迎合市场动态,为实现“制造综合力No.1”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援。同时,公司遵循“造物先造人”的经营理念,重视人才的培养,建立各种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全体员工的素质。
公司在更名、股权变更等一系列的推进过程中,得到了顺德经贸局、工商局、外商投资协会、顺德容桂经济发展办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因此得以顺利完成。在日常工作中,顺德经贸局、工商局、外商投资协会、容桂经济发展办等相关部门也给予了公司大力的帮助,如将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优惠政策等信息第一时间通知企业,并指导企业实现相关的优惠政策,如: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从获利年度起,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二免三);在减二免三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在中国境内经营企业分配所得的利润用于新办先进型、出口型企业或者用于增加先进型、出口型企业注册资本,享受全额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若企业迁往顺德集约工业区,还可以享受以下优惠:一次性给予15元/平方米的土地补贴;从投产之日起2年内按企业年新增纳税额顺德收入部分100%比例,第3年至第5年按50%的比例给予企业技术开发专项补贴;堤围防护费从投产之日起2年内全免,至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等。因此,包括GDMESC在内的众多企业都给予经贸局、工商局、外商投资协会、容桂经济发展办等极高的评价。
在GDMESC住田董事长和喜多总经理的领导下、全体员工将齐心协力、秉承松下经营理念、通过风和空气为人类创造舒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