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雅音乐版权公司正式更名为索尼音乐发行公司 强化索尼集团音乐出版业务,推出全新品牌形象
(纽约,纽约州)——近日,索尼宣布将目前的“索雅音乐版权公司”正式更名为“索尼音乐发行公司”,同时,为庆祝“索尼音乐发行公司”这一名称时隔25年后重新回归,索尼发布了一个带有全新设计标识以及振兴使命的新品牌。
在董事长兼CEO Jon Plat的领导下,这一更名标志着公司发展的重要一步,并进一步将业务与索尼强大的娱乐品牌连结起来。这一更名体现了索尼的定位,即“建立在坚实技术基础上的创意娱乐公司”。
充满现代感和活力美学的索尼音乐发行公司崇尚索尼的优良传统,力求成为一家以音乐创作者为先、兼收包容的企业。新品牌的核心视觉是一个重新设计的标识,它被设计成声波的抽象画,其共鸣和振动表达了音乐创作者拥有的无限机会。作为对这一标志的补充,索尼音乐发行公司的理念是“每种声音都很重要”(every voice matters),进一步升华了音乐创作者的愿景和目标。
索尼音乐发行公司董事长兼CEO Jon Platt表示:“索尼音乐发行公司始终坚信并拥抱音乐创作的力量,连接起不同的文化,将人们凝聚在一起。自成立以来,索尼音乐发行公司一直支持音乐创作者的职业发展,并持续捍卫他们的权利。重新启用‘索尼音乐发行公司’这一名称,让我们更加了解自己的历史和传统,将我们的使命和文化与索尼进一步统一起来。我们的新品牌体现了一种现代的愿景,即真实反映我们所代表的音乐和音乐创作者群体。”
索尼音乐集团董事长Rob Stringer补充说:“重启索尼音乐发行这一品牌,Jon和公司正在为业务开辟新的发展路线,为其音乐创作者和员工指引出一条令人振奋的前进之路。索尼音乐发行业务大胆的新形象也表达了索尼音乐集团正面向未来不断演进成为创意娱乐公司,这让我们的企业定位更加鲜明。”
索尼公司董事长、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吉田宪一郎表示:“索尼音乐发行公司充满活力的新品牌表达了我们作为音乐和娱乐领域的领导者不断创新的承诺。Jon和Rob持续推进索尼的业务,并面向全球的艺术家和音乐创作者巩固我们作为‘建立在坚实技术基础上的创意娱乐公司’的声誉。作为一家矢志赋能于音乐创作者的公司,我坚信,其包容性的品牌信息将使人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一起。”
索尼音乐发行公司与许多世界上较伟大音乐创作者合作,其经典曲目来自包括迈克尔·杰克逊、披头士乐队、皇后乐队、Ashford & Simpson、, Motown、Carole King、Leiber & Stoller、Leonard Cohen、Stevie Wonder和Claudia Brant,以及深受人们喜爱的当代音乐人,如Ed Sheeran, Beyoncé, Lady Gaga, Calvin Harris, Cardi B, Daddy Yankee, Gabby Barrett, Jay-Z, Kanye West, Luke Bryan, Maluma, Miranda Lambert, Pharrell Williams, Rihanna, Sara Bareilles, Sean `Diddy' Combs等等。
索雅音乐版权公司(Sony/ATV)成立于1995年,是一家与迈克尔·杰克逊合作的合资企业,将较初的索尼音乐发行公司与迈克尔·杰克逊的ATV音乐合并而成。原ATV音乐公司是由迈克尔·杰克逊于1985年收购,该公司拥有Northern Songs的曲目,而Northern Songs拥有John Lennon(约翰·列侬)和Paul McCartney(保罗·麦卡特尼)在披头士乐队时期创作的所有歌曲的版权。2016年,索尼收购了迈克尔·杰克逊遗产管理委员会持有的索雅音乐版权公司50%的股份,从而使其成为索尼的全资子公司。
2007年,索雅音乐版权公司收购了Famous Music,其中包括一些美国电影大片和电视节目。2012年,索尼同一群投资者共同投资了百代音乐出版公司。2018年,索尼收购了百代的剩余股权,巩固了索雅音乐版权公司作为全球领先音乐发行商的地位。2020年是该公司持续为音乐创作者提供支持的第25个的年头。
(本文译自英文原文,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