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关怀服务之维修换机服务通告
更新时间201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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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公司公告 消费者信息提示
2014-05-30
尊敬的富士数码相机用户:
您好!
非常感谢您购买和使用富士数码相机产品!为了能给您提供更好的、安心的服务,我司将为您提供维修换机服务(非折价换购)。
1. 适用对象
同时符合下述全部条件的,即可享受维修换机服务。
1) 凡在中国大陆地区购买由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简称富士(中国)]授权的正规渠道销售的正品X系列相机(仅限相机机身,可换镜头XF、XC系列除外)。
2) 在富士(中国)官网成功注册延保服务。
2. 说明
1) CMOS单元、镜头(固定镜头)、主板故障,在征得用户同意后可直接更换同型号相机。 (注:只更换相机本体,不含配件。所更换的相机未必是全新品,但新旧程度不会低于原送修相机。)
2) 维修换机服务只有在中国大陆地区有效(不包括台湾、香港、澳门地区)。
3) 富士(中国)有权在任何时间终止提供维修换机服务。
3. 服务内容和条件
1) 富士(中国)将授权维修站按照本条款的内容和条件为用户提供维修换机服务;
2) 用户在申请维修换机服务时应出示保修卡和有效发票;
3) 维修换机服务仅限在三包规定期内,在延长保修期内用户只可享受保修服务;
4) 维修站在征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可为用户提供维修换机服务,所更换的相机可能是非全新品,但新旧程度不会低于原送修相机;
5) 用户申请维修换机服务时,应事先备份产品中的数据。富士(中国)或维修站对于维修换机服务中,该些数据被浏览、更换、删除或以任何形式被修改或灭失不承担责任;
6) 除本条款明确规定以外,富士(中国)和或维修站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于使用或无法使用产品导致的偶然的、间接的、结果性的、特殊的损害,例如可期待利益或利润的减少等。
4. 产品不适用维修换机服务的情形
1) 用户不能出示产品购买的有效发票和保修卡(但能证明产品在延长保修期限内的除外);
2) 产品或部件上条形码破损或有涂改痕迹;
3) 事故、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故障;
4) 由于进液、受潮、外力挤压、掉落等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的故障;
5) 用户自行改装、修理、或由非富士(中国)指定的第三方拆动、改装、维修;
6) 超过三包规定服务期限;
7) 未按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的故障。
5. 适用法律和管辖法院
本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上海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实行诉讼管辖。
6. 条款有效性
如本条款中任何条款或规定在可适用的法律法规下,其整体或任何部分在任何程度上无效,则该等条款或规定应在可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较大范围内以符合该等条款或规定阐明的目的的方式执行,或者,在不能执行的情况下,视为从本条款中删除,且本条款的其他部分将继续充分有效。
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01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