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被上海市政府批准认定为中国地区总部
更新时间200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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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公司新闻
2003-07-01
根据上海市颁布的关于《上海市鼓励外国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暂行规定》,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首批认定企业,被上海市政府正式批准认定为中国地区总部。9月30日,由上海市市长陈良宇亲自颁发证书的仪式在沪举行。同时,富士中国整合追加了在华投资资本,使投资资本追加至12170.7000万美元,以进一步拓展中国市场。 根据《暂行规定》,中国地区总部将在进出口经营权,设立国际物流中心,所投资企业间的资金通融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