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相机的保修政策 “延保简操”之延长保修服务通告

更新时间2017-03-21 点击数10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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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富士数码相机用户:

您好!

非常感谢您购买和使用富士数码相机产品!为了能给您提供更好的、安心的服务,我司将为您提供延长一年或两年保修服务。

1. 适用对象 
同时符合下述全部条件的,可以在原有1年保修的基础上,再延长1年或2年保修。
1) 自2014年6月1日起,凡在中国大陆地区购买由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简称富士(中国)]授权的正规渠道销售的正品X系列相机及XF/XC镜头。
2) 自购机之日起1个月内(以发票日期为准)在富士(中国)官网成功注册。

2. 说明 
1) 延长保修服务的协议,是销售合同的补充。用户购买数码相机产品之后,可以登录富士(中国)官方网页,注册产品相关信息之后,就可以获得一年或两年延长保修服务。在销售合同不成立或在履行完毕之前提前解除的情形下,本条款亦不成立或随销售合同之提前解除而解除。
2) 延长保修服务与《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或产品随机附带的《保修卡》规定的修理、更换、退货服务(以下称"三包规定")相互独立,用户在延保期内只享受保修服务,且延长保修服务的内容和条件仅以本条款的明示规定为限。 
3) 延长保修服务的期限为自产品的有效购买发票所注明的发票开具之日起两年或三年(以下称"延长保修期"),只有在中国大陆地区有效(不包括台湾、香港、澳门地区)。
4) 富士(中国)有权在任何时间终止提供延长保修服务,但会为已经依据本条款享有该延长保修服务的用户履行本条款明确规定的相应义务。

3. 服务内容和条件 
1) 富士(中国)将授权维修站按照本条款的内容和条件为用户提供延长保修服务;
2) 用户在申请延长保修服务时应出示保修卡和发票;
3) 延长保修服务独立于三包规定的服务,用户在延保期内只享受保修服务;
4) 延长保修期内当产品出现三包规定中所列的性能故障时,维修站可视情况选择修理原产品或为用户免费更换同等性能或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其他型号产品;
5) 在延长保修服务中更换产品或主要部件后均不延长或均不重新计算其延长保修期;
6) 在延长保修服务中更换下来的产品或零部件均不交还用户; 
7) 在延长保修服务中可能使用非全新的整机、主要部件或零件;
8) 用户申请延长保修服务时,应事先备份产品中的数据。富士中国或维修站对于在延长保修服务中,该些数据被浏览、更换、删除或以任何形式被修改或灭失不承担责任; 
9) 尽管有延长保修服务规定,但延长保修期内符合三包规定的有效保修期及条件的整机或主要部件可凭《保修卡》及有效发票优先享受三包规定的服务; 
10) 除本条款明确规定以外,富士(中国)或维修站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于使用或无法使用产品导致的偶然的、间接的、结果性的、特殊的损害,例如可期待利益或利润的减少等。

4. 产品不适用延长保修服务的情形 
1) 用户不能出示产品购买的有效发票和保修卡(但能证明产品在延长保修期限内的除外);
2) 产品或部件上条形码破损或有涂改痕迹; 
3) 事故、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故障;
4) 由于进液、受潮、外力挤压、掉落等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的故障; 
5) 用户自行改装、修理、或由非富士(中国)指定的第三方拆动、改装、维修;
6) 超过延长保修期;
7) 未按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的故障。

5. 适用法律和管辖法院 
本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上海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实行诉讼管辖。

6. 条款有效性 
如本条款中任何条款或规定在可适用的法律法规下,其整体或任何部分在任何程度上无效,则该等条款或规定应在可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较大范围内以符合该等条款或规定阐明的目的的方式执行,或者,在不能执行的情况下,视为从本条款中删除,且本条款的其他部分将继续充分有效。

7. 其他 
延长保修期内以换机方式提供保修服务的具体细节,富士(中国)将以另文规定,请具体参见《新增关怀服务之维修换机服务通告》

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014年5月